3月27日下午,机关第四党支部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。集团公司党委委员、工会主席王嘉毅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会议。
会议按照集团公司党委要求,对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(试行)》进行了集中学习,仔细研读了《条例》第三章主要内容,详细了解了国有企业党委(党组)的主要职责、国有企业党支部(党总支)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担负的主要职责等。与会党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作了表态发言,交流了对《条例》的认知和学习感受。
王嘉毅结合工会工作,向与会党员分享了学习体会。他指出,《条例》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,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。要加强学习研究,促进工会工作与党建工作进一步融合,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好2020年工会工作,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,团结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、跟党走。要加强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,突出强化职工代表的主体意识,落实职工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,切实调动和提高职工代表参与职代会工作的积极性。
会议强调,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学、联系实际学、深入思考学,认真领会《条例》精神,全面掌握《条例》内容,切实增强贯彻执行《条例》的能力,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更好推进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