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2日,淮海集团党委学习教育协调小组下发《关于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“亮身份、作承诺、当先锋、树形象”活动的通知》,进一步推动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深入扎实开展,引导全体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,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《通知》对活动的活动目的、基本原则、主要内容等进行了详细表述和具体安排。要求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在活动中,要坚持分类指导原则。结合不同单位、部门、车间实际,联系不同群体党员的岗位特点,突出实践特色,加强分类指导,把活动任务具体化、精准化、差异化,因地因人因事制宜,分类别、分层次开展活动,不搞“一刀切”。坚持突出群众满意原则。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标准,顺应职工群众期盼,帮助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,让职工群众在活动中看到变化、见到实效、得到实惠,在职工群众中树立党员良好形象。坚持注重融入日常原则。增强政治自觉、思想自觉、行动自觉,经常以“四讲四有”标准来对照检视,进一步增强党员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始终把“亮身份、作承诺、当先锋、树形象”抓在日常、做在平常、严在经常。通过亮身份,强责任意识;作承诺,转工作作风;当先锋,作表率模范;树形象,比敬业奉献具体活动,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任何岗位、任何地方、任何时候、任何情况下,都能铭记党员身份,履行党员义务,不断增强党员意识。带头承诺践诺,践行党的宗旨,强化群众观念,密切联系群众,积极为群众做好事、办实事、解难事,不断增强群众感情。勇于担当作为,自觉把本职工作当作崇高的事业来对待,事事有激情,处处在状态,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当标兵、做模范。坚持“四讲四有”标准,在生产、工作、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,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,关键时刻冲得上去,把党员先锋形象树起来,在推动集团公司“求生存、促转型”中奋发有为、建功立业。
《通知》还对活动组织领导、统筹兼顾、营造氛围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。